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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用起重机作业事故有哪些形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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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起重机失稳倾翻。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:一是由于操作不当(例如超载、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)、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矩增加,导致起重机倾翻;二是由于坡度或风载荷作用,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,导致脱轨翻倒。

  二、重物坠落。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、物件捆绑不牢、挂钩不当、电磁吸盘突然失电、起升机构的零件故障(主要是制动器失灵,钢丝绳断裂)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。处于高位置的物体具有势能,当坠落时,势能转化为动能,上吨重的吊载意外坠落,或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件破坏、坠落,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。

  三、高处跌落。人员在离地面大于2m的高度进行起重机的安装、拆卸、检查、维修或操作等作业时,从高处跌落造成的伤害。

  四、挤压。起重机轨道两侧缺乏良好的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缺少距离,使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造成夹挤伤害;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,造成碾压伤害等。

  五、触电。起重机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,其组成部分或吊物与高压带电体距离过近,感应带电或触碰带电物体,都可以引发触电伤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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